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以河北人才中心存放档案为例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一、服务对象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2、在河北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单位出具的《档案接收介绍信》;2、在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民政厅注册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原件;3、代办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

异地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档案须经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转接;垂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辞职的,参照“调动人员档案”办理。如果是毕业生档案。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可凭学生本人《就业报到证》或个人申请将档案转人才中心。

本文【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由作者:卡卡 原创发布于档案查询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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