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个人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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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个人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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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颖的头像
    周颖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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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先提供一份类似案例供参考
    1、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指出,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资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人事档案是劳动者取得就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所应具备的重要凭证,为劳动者妥善保管或委托相关单位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作为其人事档案的保管单位,保管不力,致使当事人的档案丢失,存在明显过错。当事人可以诉请该单位为其补办档案并赔偿损失。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0条评论
  • 爱迪宝宝的头像
    爱迪宝宝
    是萨摩耶不是北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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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0条评论
  • 夕夕的头像
    夕夕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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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档案丢失对于个人来说会产生比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最明显的就是你将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处理的方法是:要求单位必须想方设法找到丢失的个人档案,这是单位义务,单位必须承担,如果单位确实无法找到,就应当出面找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补办你的个人档案,如果单位拒绝承担义务,你只有通过法院起诉,由法庭判决强制单位履行义务。

    2023年6月7日 下午5:29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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