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托管的办理流程如下:
- 申请开具《调档函》。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 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 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 传递档案。
- 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 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无短缺材料。
- 办理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