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证原件丢了不可补发,但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
根据教育局的规定:毕业结业肄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也就是说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1。
补办自考毕业证明书的具体步骤如下2:
找单位帮忙出具一份证明。
在学校所在地的省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一则自考毕业证书遗失的声明,声明应包括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毕业年限、姓名和毕业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
手写一份自考毕业证遗失的材料说明。
在学校相关网站下载并打印出来《毕业证明补办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带上单位出具的证明、身份证、登报声明、彩色寸照、《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等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
如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遗失,需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级考试机构补办“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公章。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的工作人员收到提交的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你领取自考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