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收集归档
与青岛海智签订人事协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在一个月内送交档案室归档。
留学回国人员委托存档接收:
接收范围:具有青岛市市内四区(含高科园)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地为市内四区(含高科园)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签订人事协议委托存档。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国外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国内学籍档案材料。
(二)其他材料(视留学回国人员不同情况,需分别提供)
1、因私出国
(1)国内高中以上(含高中)因退学无学籍档案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退学证明》;
(2)国内获得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需提供高校学籍档案;
(3)X+Y项目,需提供国内校方出具的学经历证明及成绩单;
(4)交流项目,需提供交流协议副本及项目简介公函(校方加盖公章)。
2、公派出国
需提供公派出国证明,包括项目名称、时间、批次、国外接收单位名称、专业等信息。
3、经教育部派遣已回国参加工作的留学人员
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用工材料。
执行程序
委托存档的单位或个人需持上述申请材料先到档案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与青岛海智签订人事协议,办理存档手续。
注:拟出国留学人员也可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需提供国内学籍及用工材料等,国外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待回国后添加即可。
本文【青岛市留学人员如何托管档案?】 由作者:档案管理老师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