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法》规定,不允许个人保管档案,重新就业后由新单位保管档案。
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同时本人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该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自己管理档案的坏处:
档案袋容易破损,拆封,档案容易遗失、腐蚀;
自带的档案,很多单位不会接收,造成档案长期滞留手中,更加无法存到人才中心;
在评定职称、开具证明、计划生育、升学、公招、政审、档案人事关系调动、入户、社查社保缴费年限或工龄等方面,因档案未按规定存放在人才中心,导致无法办理。
档案在自己手里一定要激活,有两种方法:
1、补办存档手续:没有超过择业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毕业生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
2、向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在自己手上要尽快向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若档案被拆开,则需要查看里面的材料是否有丢失,丢失了得去相关部门补办,重新加封。
但是一般只要是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基本上能难把档案存放到档案管理单位,因为所有的人才中心都不会接收放在个人手上的档案,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只能选择专业的机构托管档案。
本文【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由作者:升职猫 原创发布于档案存放机构网,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